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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宜昌民营经济的大好消息来了!

三峡广电 2019-04-27

近日,宜昌出台《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20项举措,向民营企业的痛点、堵点精准发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这20项举措分别是

1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国家出台的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恵、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困难性减免等政策。

降低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率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上限。

积极落实省关于制造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货运车辆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2

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全面实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全面落实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政策。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移交期间,维持现有费基、费率不变,严禁自行对企业社保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缴费负担。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

落实国家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等规定,允许企业在规定基数5%至12%范围内实行差异化缴存

大幅提高小微企业工会会费的返还比例。

取消征地服务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收费。

对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

对制造业企业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施工图审査。

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3

降低用地成本


4

降低物流成本

对云池港、白洋港和白洋、宜昌桥北、猇亭收费站使用通衢卡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交纳通行费时,给予50%的优惠。


5

降低用能成本


6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7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或香港H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奖励80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融资的最高奖励200万元(其中注册地在县市的企业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对其他经营主体在我市通过境外市场成功上市,且所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我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

对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再融资的,分别按募集资金规模的5‰、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上限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

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帮扶工作机制。


8

加大财政及政府性基金支持力度


9

放开市场准入

除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设置的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一律取消。

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每年推出一批高质量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10

优化办事流程

纵深推进“四多合一”,巩固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标准地出让、先建后验、局长驻窗等改革成效,确保实现企业注册登记3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审批50个工作日的“3550”改革目标


11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对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分别按照中、小、微企业投标报价的6%、8%、10%比例扣除后参与评审。

对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其合同金额占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投标报价的3%比例扣除后参与评审。


12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建立完善企业梯级培育机制,对首次进规、进限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20%以上的限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纳入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的重点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支持本地民营建筑企业发展,对获得“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支持民营企业总部经济发展,每年对重点企业总部予以奖励。

对新引进总部和重大项目在资源配置、要素保障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扶持。


13

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

支持民营企业重大技改,项目建设有效期内(原则上不超过3年)有银行贷款的,按项目实际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50%给予补贴;

没有银行贷款的,按购置生产性设备实际支付金额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上限为300万元,对城区企业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对民营科技型企业牵头新组建或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分别给予50至100万元30至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列入市级成长工程的企业向上争取科技项目经费给予50%的配套支持。

对当年新增建成投入营运的孵化(加速)器,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孵化(加速)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主导制(修)订产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给予奖励。

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


14、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

15、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16、营造企业人才成长环境

1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8、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

19、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20、严格督办落实机制

据了解,这些措施是对当前我市民营企业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的有效回应,主要聚焦“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等六个方面。


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让民营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市委、市政府明确了每一条举措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梳理现行涉企优惠政策和服务承诺,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读,每年开展一次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对政策落实不力、不履职、不尽责的渎职失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实现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跨越,已经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我市有3家,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我市有6家。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62.2%的税收、60.9%的GDP、71.3%的技术创新成果、94.6%的城镇劳动就业、96.4%的企业数量。

编辑:贾怡

新闻热线:0717-686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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